前言:化学品MSDS编写 化学品危险性鉴定
潜山市化学品MSDS编写 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宣传视频
按照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十部委公告2015年第5号《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安监总局令第60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和安监总局令第53号《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对于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登记企业应当按照安监总局令第60号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分类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安监总局令第53号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第591号令);
GB30000—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GB/T 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GB/T 17519—201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